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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沈大小姐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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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时生笑得差点从秋千上摔下来。

步梨怒目瞪了他一眼,心道活该,回头的时候忽然有些心血来潮,她喊了一声,让陆时生坐在那里别动。

步梨回屋取了相机,悄默声走到陆时生身后。

“干嘛?”陆时生不急不缓地回头。

步梨“咔嚓”一声按下快门,朝他笑了笑。

“这张照片怎么样?”她走到陆时生身前,将照片调出来。

照片里,男人随意地坐在秋千上,长腿支撑到地面还游刃有余,转过头来时,眼神里带着不羁和漠视一切的孤傲,还有几分突然被喊到名字的茫然。

陆时生一手握着秋千的绳子,一手随意搭在腿上,看了眼步梨的照片,评价道:“一般。”

步梨皱眉,“你是说自己一般?”

陆时生道:“我指拍的。”

“我觉得还不错。”步梨撇撇嘴,仔细看了自己刚才拍的照片,明明光线、角度、构图都很好。

只是因为镜头里的人物少了立体感,拍不出陆时生本人的神韵。

“商量一下,”步梨换了一副柔和的声线,“能请你当模特,帮我拍几张这个场景的样片吗?”

陆时生问:“几张是几张?”

步梨:“三四张,五六张,七八九十张或者二三十张吧。”

陆时生:“......”

“不拍。”

“为什么?”

陆时生无情拒绝,“没为什么,就是不想拍。”

步梨着急劝道:“你就坐在那里,我来拍就行了啊。”

陆时生道:“别以为我是乡下人就无知好欺负,你要用我的照片,是要经过我本人同意的。”

“我付钱。”步梨很真诚。

陆时生并没有买单,“不是钱的事儿。”

步梨不解,她觉得那张照片真的很有感觉,“那是什么事儿?”

陆时生道:“模特我当不了,找别人吧。”

步梨不喜欢勉强别人,既然陆时生不答应,她找别人就是,她早就想好了,在写真馆开业之前,把沈思筝沈大美女喊过来当她的模特,到时候样片一出,她地生意怎么可能不火爆?

步梨陷入美好的未来畅想——

内景有温馨美好的房间,文艺安静的秋千小院,外景有静谧繁茂的树林,清冷浪漫的海边,还有花海、旷野、落日......

总之,不差陆时生这几张照片。

......

为了筹备写真馆的开业,步梨陆陆续续买了很多东西,还把沈思筝邀请了过来。

沈思筝是个大忙人,平时在医院工作忙得转不开身,一年到头也没几天休息日,这次能为步梨专门来一趟花溪镇这种无名之地委实是真闺蜜。

步梨一早就收拾好,去县城接她,从接到人,沈思筝就开始和她倾诉这一路的来之不易。

从江北来这边至少要倒车两次,先到市区,再转城际公交到县城,最后要搭乘班车才能到花溪镇,步梨见到沈思筝那比人还大的箱子,用脚指头都能想到她这一路的艰辛。

“得亏你力气大,看来这次放假的时间不短啊,带这么大一个箱子,要在我这儿长住?”

步梨朝她笑着眨眨眼。

沈思筝一边回答一边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长不了,下周就得回去,你最近气色不错啊,好像还胖了点。”

她开着玩笑。

步梨的笑容僵了僵:“没胖!可能是衣服显的,你下周就走,干嘛带这么多东西。”

“都是给你的。”沈思筝此刻很像一位挥金如土的霸道总裁。

步梨受宠若惊,“都都都是给我的?什么东西啊?”她好奇道。

沈思筝顺了顺她的马尾,“等回家你就知道啦。”

“那边还有麦当劳啊,这地方比我想得繁华得多嘛,你家在哪?”

步梨帮她拉了行李箱,“先去吃饭,然后坐大巴去花溪镇。”

沈思筝瞳孔地震,“还要坐大巴?”

两人在附近的餐馆吃了顿午饭,之后步梨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着沈思筝的胳膊,大步流星朝车站方向走去。

两人好久没见了,她之前回江北,沈思筝也总是工作没空聚会,所以这次见面,步梨显得异常兴奋。一直到上了大巴,步梨神情激昂地跟司机张叔打了个招呼,沈思筝也跟她鹦鹉学舌一般喊了一遍。

“张叔好!”

“好好好。”张叔被两人整蒙了,边回应边心想着这俩姑娘真洋气,一看就是城里来的。

车上位置挺多,步梨和沈思筝挑了两个靠后的位置,车子启动,驶入宽阔的沿海大道,窗外一片蔚蓝,两人开始互相给对方拍照。

初来此地的明明只有沈思筝一个人,步梨却也像是第一次见到大海一样,两眼亮晶晶的兴奋得不行。

步梨忽然就想起之前她在县城坐公交碰上的两个小姐妹,好像跟她们一样,也是一路新奇,一路狂欢。

“花溪镇到了——”

熟悉的广播声响起。

步梨下了车,接了下沈思筝手里的行李箱。

她的小电驴就停在旁边海鲜面馆的对面,她拿着钥匙一贴,小电驴欢迎地嗷了一嗓子。

“坐吧。”她朝沈思筝招招手。

“你每天的通勤工具就是这个啊?”沈思筝略显嫌弃。

“对啊,是不是挺方便的,而且我也不需要通勤,我现在是无业游民,不过马上就要当老板了。”

“恭喜恭喜。”沈思筝敷衍两声,抬脚一跨坐上去,把箱子放在一侧拉着。

步梨在狭窄的乡村小路上平稳地行驶,虽然速度缓慢,但不妨碍四个轮子磨着地面,发出咯噔的声音,像是痛苦的呻吟。

等到了绿柳街,四个轮子每个都被磨掉一半,合算下来约么只剩两个。

沈思筝心疼地吸了口气,“我新买的行李箱,真是出师不利,早知道我就给你带这些东西了,直接送你一辆车好了。”

步梨哈哈笑了两声,“工作了就是不一样,出手都变阔绰了,最近添置新车了?”

沈思筝缓声答道:“没有,从前温故的车,他有好几辆,他走后,那辆红色法拉利归我了。”

步梨一愣,特意去看了看沈思筝的表情。

她刚刚说的是......温故?

这个名字是沈思筝的伤痛,她很少提及。

“怎么会突然提起你表哥?”步梨带了点小心翼翼。

沈思筝口中的温故是她表哥,她初三那年,温故高考考入了江北大学数学系,虽然没见过,但步梨一直很崇拜数学好的大神,也一直努力向温故学习,只是她脑子不好,再努力也没考上江北大学,后来,听说温故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了,又进了特种兵大队,但世事难料,他在一次任务中牺牲,永远留在了雪山上。

沈思筝和温故感情好,这件事对沈思筝的打击很大,所以在温故牺牲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敢在沈思筝面前提起这个名字。

没想到这次见面,沈思筝自己提了,还是以这般淡定轻松的语气。

也是,温故都离开有七年了吧。

活着的人总要往前走,尽管有时是被迫的。

沈思筝摇摇头,继续话题:“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就梦到他了,你猜我梦到啥了?”

步梨认真地猜测:“你表哥又复活了?”

“差不多!”沈思筝重重点头,“可能是因为要来这边比较兴奋吧,我梦到花溪镇有个鬼屋,鬼屋里有个男鬼对我穷追不舍,我一直跑,他就一直追,后来我不跑了,那男鬼也不追了,你猜怎么着?”

沈思筝缓了口气,继续道:“那男鬼长得跟温故一模一样,见我一直跑就骂我,说我没良心,还不让我吃泡面,然后我也骂了他,骂他短命鬼走得早,丢下我,等我俩都骂累了,就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根冰柜,坐在海边吃。”

步梨噗嗤一笑,问道:“然后呢?”

“然后我就被热醒了。”沈思筝说到这里,不禁提了一句,“这里倒是比江北凉快多了。之前我和温小新就喜欢住在乡下的外婆家,跟这儿差不多,也很凉快。”

“要是他还在,我就邀请你们两个一起来。”步梨小时候就很崇拜温故,只是见到他的次数屈指可数,见了也只是匆匆一面。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她去沈思筝家里玩,正碰上温故离开,他坐上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开车之前朝步梨晃了晃手,笑眯眯喊了句,“再见了,小步梨。”

然后耀武扬威般地驶入道路飞驰离去。

沈思筝摆摆手,“谁让他走得早?从小他就喜欢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定是在地下也没说我的好话。”

“怎么可能?他最爱护你了。”步梨能看出沈思筝神情里隐藏的忧伤,安慰道,“看来你对他的离开真的释怀了。”

“也不算吧,我现在在医院工作,每天生生死死地看得多了,有时候觉得活着也挺无聊的。”

“瞎说什么呢!”步梨狠狠敲了她一下,“走了,进屋啦。”

一进屋,两人就开始进行开箱工作。

箱子一打开,便有几大包零食溢出来。

沈思筝就像个关爱孩子的老母亲一边往外掏东西嘴里一边不停地唠叨:

“你最爱吃的面包还有薯条,来这儿你也吃不到,我昨天刚买的,不过得抓紧吃,明天当早餐好了,这个饺子是我妈包的,味道还凑合,比我包的好,饼干是我做的,一会儿你尝尝我手艺进步没。”

“还有几身新衣服,一个化妆包,过会儿拍摄的时候用,重头戏来了,还有一个拇指相机。”

沈思筝从最底层翻出一个黑包,得意地展示道:“这可是最新款,你看看能不能支持你的摄影大业?”

步梨接过黑包,爱不释手道:“哇,宝贝你真够意思。”

沈思筝笑了两声,“别那么肉麻。”

今日的行程主打一个随心情,念及沈思筝从江北遥遥赶来很累,当天下午两人便没出门,把拍摄行程挪到了第二天。

两人把房间布置了一下,到晚上一块做了饭,吃完找了部电影来看。

沈思筝把步梨的房间参观了一番,最后目光定格在书桌上的那幅画。

她看着桌上小学生美术作业一般的小河流水画作,眉头紧锁,指着画问:“是我不懂艺术吗?这就是知名艺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的作品?”

步梨解释道:“之前有个小孩住我这儿,那是她画的。”

沈思筝问:“那个数学很好的小孩?”

“不是,那是另一个。”

沈思筝啧啧了两声,“你到底有几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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